本所簡介
本所發展沿革
1.西元1736年由當時邑令秦士望於彰化邑治東門外八卦山下,設有養濟院收養痲瘋病人。
2.西元1764年設留養局,收養上百名孤苦無依之民眾。
3.西元1832年由民間設立善養所。
4.西元1895年日本在臺成立衛生事務所。
5.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光復,即於彰化市政府民政科設置衛生股。
6.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改制彰化市衛生院,內設醫政、防疫、保健、總務各股。
7.民國三十九年十一月行政區域調整改為彰化縣衛生院。
8.本所設立於民國四十年一月,隸屬於彰化縣衛生院,負責推行基層衛生醫療保健工作。
9.民國四十九年中央為加強地方自治故改隸於彰化市公所,民國五十年改隸完成。
10.後因權責不一,縣衛生局在業務上無法發揮監督功能,業務推展受阻,經過檢討研商,乃於民國六十三年還隸於彰化縣衛生局。
11.民國七十八年成立彰化市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。
12.民國七十九年七月開始推廣綜合保健業務。
13.民國八十三年成立義工隊。
14.民國八十四年衛生所資訊系統之行政業務電腦化。
15.民國九十四年由彰化市孔門路22號遷移至彰化市中山路160號
16.民國九十八年九月新辦公大樓落成啟用,由彰化市中山路160號遷移至彰化市旭光路166號
1.西元1736年由當時邑令秦士望於彰化邑治東門外八卦山下,設有養濟院收養痲瘋病人。
2.西元1764年設留養局,收養上百名孤苦無依之民眾。
3.西元1832年由民間設立善養所。
4.西元1895年日本在臺成立衛生事務所。
5.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光復,即於彰化市政府民政科設置衛生股。
6.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改制彰化市衛生院,內設醫政、防疫、保健、總務各股。
7.民國三十九年十一月行政區域調整改為彰化縣衛生院。
8.本所設立於民國四十年一月,隸屬於彰化縣衛生院,負責推行基層衛生醫療保健工作。
9.民國四十九年中央為加強地方自治故改隸於彰化市公所,民國五十年改隸完成。
10.後因權責不一,縣衛生局在業務上無法發揮監督功能,業務推展受阻,經過檢討研商,乃於民國六十三年還隸於彰化縣衛生局。
11.民國七十八年成立彰化市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。
12.民國七十九年七月開始推廣綜合保健業務。
13.民國八十三年成立義工隊。
14.民國八十四年衛生所資訊系統之行政業務電腦化。
15.民國九十四年由彰化市孔門路22號遷移至彰化市中山路160號
16.民國九十八年九月新辦公大樓落成啟用,由彰化市中山路160號遷移至彰化市旭光路166號